握紧她的手,怎么紧握眷恋都不够。
“莺莺,你还记得吗?橘生淮南则为橘,生于淮北则为枳,是你告诉我的。”
“从前我不懂,总想着在朝堂上争一口气,后来才明白,尔虞我诈的朝堂不适合我。”
“离京之后,我在沙场之上,找到了自己的路。”
柳闻莺指腹轻轻摩挲他眉峰的一道细小疤痕,满眼疼惜。
“三爷,跟我说说吧,你离京后都是怎么过来的?”
裴曜钧将北境的事一点点说给她听,最开始他参加了焚风军。
柳闻莺肩膀轻颤,她听过的,那是一支很厉害的队伍,焚风所过,寸草不生。
在焚风军里,裴曜钧的刀比嘴好使。
他升得极快,当过斥候,在最前头探敌军消息。
当过校尉,带着人马冲锋陷阵,打赢了无数场仗,在尸山血海里站起来,抖落一身血污,继续向前。
柳闻莺听得心惊,她没有亲眼目睹,但能想象。
裴曜钧感受到她的情绪,放慢语速,挑拣好的说给她听。
“打赢仗后,我们会围在篝火旁吃肉喝酒,我遇见了两个人,一个嗓门大如打雷,一个唱歌都跑调,他们非要认我做大哥,跟着我出生入死……”
柳闻莺破涕为笑,笑着笑着,眼泪差点又滚下来。
她抬手抹去,泪中带笑道:“恭喜三爷现在有了军功,不一样了。”
裴曜钧却轻轻摇头,“军功、官身都不重要,莺莺,我从始至终想要的只有你。”
从前,他不懂自己的心意,总爱用笨拙的方式缠着她。
后来不告而别,让她独自承受太多担忧与委屈。
现在他历经生死,终于能回来告诉她,他心悦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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