益保障与退出机制。
◦ 发言:“我……我再想想。我就是担心,我把钱放进去,要是哪天急用,能马上拿出来吗?还有,要是我不想玩了,想退出,我的钱能全拿回来吗?要是那时已经有坏账了怎么办?” 她最关心流动性和退出时的本金安全。
◦ 古民回应:“李姨,放进去的钱(周转金),提前一周打招呼可以取出来,保证流动性。要是退会,资格股(200元)和周转金在扣除您应分摊的已有损失(如果有的话)后,可以退还。章程里会写清楚。”
5. 母亲李梅(组织者与情感纽带):
◦ 关注点:人情与规则的平衡,以及自身可能的责任。
◦ 她主要担忧:“大家这么熟,要是审核不通过,或者以后还钱出了问题,会不会伤和气?我这个中间人难做。” 这也是古民设计规则力图避免的。
会议第三阶段:初步共识与章程修订方向。
经过近三小时的激烈讨论、解释、甚至轻微争吵,一些共识和修订方向逐渐浮现:
1. 风险共担机制的细化:
◦ 接受“风险准备金池”作为第一道防线。
◦ 原则上接受“损失按比例分摊”,但年度分摊上限必须明确且足够低(如会员周转金总额的5%),以获得多数人心理认可。
◦ 对刘姨提出的“风险分级” 思路表示兴趣,同意在章程中留出空间,未来可对**险项目设置更高管理费提取比例、或引入“会员自愿选择跟投/额外担保”条款,实现更精准的风险收益匹配。这触及了“利润分成”的可能变体——**险承担者或有超额收益分享。
2. 收益(利润)分配机制的诱因设计:
◦ 明确了1%的“资金占用补偿”。
◦ 对年底“红包”的象征性意义达成共识,但具体计算方式(如按资金权重和时间加权)需明确。
◦ 王姨关于“审核人员劳务补偿” 的建议被采纳,同意从管理费结余中提取少量作为审核小组的辛苦费,激发参与积极性。
◦ 古民受刘姨启发,提出“项目超额收益分享”设想:对于风险较高但前景看好的项目,允许审核小组成员或其他会员在自愿基础上,以“额外担保”或“小额跟投”形式参与,若项目成功,借款人可在还本付息(零息)后,给予跟投/担保人小额利润分成(如净利润的5-10%)。这引入了类股权投资的利润分成雏形,但严格限定在自愿、小额、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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