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时候愿意连载小说的华文报刊分两类,一是各种华文日报的副刊,基本每天都会有两三个版面连载小说,题材还非常丰富,有武侠,有言情。
但日报副刊连载的小说,大多是从香江、湾岛转载过来的名家作品,很少有本地作者投搞的作品刊载。
这样可能是因为本地少有写得好的通俗小说,但不管如何,都能说明过稿不容易。
再就是各类独立运营的文艺刊,这类杂志过稿容易,但以散文、诗歌为主,短篇小说都收得很少,收长篇小说的更是一个巴掌都能数得过来。
而比起短篇,杨乐怡更擅长写长篇,三十万字起步,一百万字不嫌多的那种。毕竟在她穿越前,十来万字的小说都算短篇。
短篇也能写,但总归没那么顺手,让她难有信心。
选择《华侨文阵》,主要是因为它在收长篇的文艺刊中,名气算是比较大的,信誉也好,从不拖欠稿费。
杨乐怡准备投稿这件事没有瞒着家里人,毕竟瞒了也瞒不住。
唐人街很小,里面生活的人关系又很紧密,什么消息都传得飞快。杨乐怡并不怀疑她前一天去华侨文化社投稿,后一天这事就能传进陈阿莲耳朵。
何况这个故事,本来就是以陈阿莲夫妻为原型写的。
创作之初,杨乐怡问了陈阿莲很多过去的事,只是她可能以为女儿是一时兴起,故事写不成,没太在意。
直到这会杨乐怡说准备去投稿,才有些紧张地问:“是你之前说要写的那个故事?”
“嗯。”杨乐怡点头。
“我能看看吗?”
陈阿莲问完,不等杨乐怡回答便摇头说,“算了,我不识字,看了也不懂。”
杨乐怡说:“你想知道具体故事,等晚上你下班,我读给你听。”
陈阿莲有点心动,又有些迟疑:“如果你的稿子被录用了,会不会有很多人知道那是我和你爸爸?”
“可能不会有很多人知道,”杨乐怡想了想说,“我听人说《华侨文阵》的发行量在三千左右,主要在纽约、洛杉矶和旧金山的华人社区销售,在我们唐人街,一期能卖出一千份就很多了。”
这个时期,纽约有三万多华人,但唐人街内部华人只有两万多,另有几千人聚居在布鲁克林、皇后区等地方。
唐人街的两万多华人,不可能都认识陈阿莲夫妻,而认识她的人,不可能都是《华侨文阵》的忠实读者。
所以杨乐怡认为,能联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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