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小小的分局局长,在倭国商会面前,什么都不是。”
李少泽听完,打了个哈欠,用手背拍了拍嘴。
“说完了?”
井上清和脸上的肌肉又是一抽。
“说完了就说正事。”李少泽把双手插进裤袋里,“你来干嘛的?”
井上清和压住火气,重新把语气调回了外交辞令的调子:“山本龟田先生,倭国商会的商务代表,被你的手下非法拘捕。我来接他回去。请李局长立刻放人。根据《清倭通商条约》相关规定,倭国公民在夏国境内触犯法律,须移交倭国领事馆处理,夏国警方无权羁押。这是条约规定的,李局长不会不知道吧?”
李少泽眨了眨眼睛:“条约?什么条约?”
井上清和愣住了,银边眼镜差点从鼻梁上滑下来:“《清倭通商条约》!这是两国之间的正式外交条约!”
“哦,前清签的。”李少泽点了点头,然后摊了摊手,“现在是夏国了,前清签的条约关我什么事?我又不是前清的官。你去找前清政府要人吧。”
井上清和深吸一口气,胸口的和服前襟剧烈起伏了一下,然后他重新稳住自己的表情。
他在上海滩跟夏国官员打了十年交道,最擅长的就是谈判。
今天这个局面,他已经看明白了这个姓李的局长跟其他夏国官员没什么两样,都是贪的。
嘴上说得冠冕堂皇,说到底还是为了一个钱字。
抓倭国人,就是为了要好处。否则一个警察局长,疯了才会去惹倭国商会。
既然是图财,想明白后,那就好办了。
“李局长,”井上清和的语气缓和下来,甚至带上了一丝商人特有的和气,“这样吧,您开个价。要多少钱?才肯放人。”
李少泽笑了,伸出一根手指。
“一千大洋?”井上清和点了点头,“没问题………”
“十万。”李少泽收回手指。
井上清和的笑容凝固在脸上。他看着李少泽,确认对方不是在开玩笑。
十万大洋。
这简直是在抢。
不,这就是在抢。
井上清和深深吸了一口气,把涌到嗓子眼的那股气重新压回肚子里。十万就十万,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。
他在上海滩混了十年,最清楚不过,贪财的官反而是最好对付的。
喜欢钱,就能被钱买通。能被钱买通,以后就能为己所用。花十万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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