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和唯一受益人,正是陆振华本人。而“晨星资本”在完成对沪华重工核心资产的接收后不久,就将其打包注入新成立的陆氏集团,并以此为基础,开始了陆氏地产帝国的扩张。
报道逻辑严密,“证据”链看似完整,从动机(侵吞国资)、到手段(复杂交易造假)、再到结果(资金流入个人控制的离岸公司)、以及最终受益(奠定陆氏基业),一气呵成。再结合几位“知情人士”声情并茂的“控诉”,和陆氏集团如今庞大的商业帝国形成的鲜明对比,极具冲击力和煽动性。普通读者看到,很难不信以为真,进而对陆振华、对陆氏集团、甚至对陆沉舟本人,产生强烈的道德厌恶和批判。
陆沉舟面无表情地滚动着鼠标,一页页看下去。他的心跳平稳,呼吸均匀,只有那双深邃的眼眸,越来越冷,越来越沉,像是结了一层永不融化的寒冰。
这些“证据”,伪造得天衣无缝。或者说,对于不了解内情、或者不愿深究的公众而言,它们看起来“天衣无缝”。
审计报告用的是二十年前国企内部文件的通用格式,甚至细节到纸张泛黄的程度、打印的油墨效果、以及那个年代特有的公章样式,都模仿得惟妙惟肖。若非陆沉舟深知内情,几乎也要被唬住。
但他知道,这份报告是假的。当年沪华重工的改制,确实存在争议,也确实有审计,但最终的审计结论虽然指出了改制过程仓促、资产评估可能存在瑕疵等问题,却从未明确指向陆振华个人存在“利用职务便利输送利益”的行为,更没有什么“建议移送司法机关”的结论。那份最终的、归档的审计报告,陆沉舟在父亲出事后,动用一切关系查阅过原件,与眼前这份“爆料”版本,核心结论大相径庭。对方显然是拿到了当年真实的审计报告框架,然后在此基础上,篡改了关键结论,并伪造了签名。
那些银行转账凭证,更是精心设计的陷阱。时间、金额、账户信息,都与改制过程中的几个关键资金交割点对得上,看起来无懈可击。但陆沉舟知道,父亲当年确实通过复杂的离岸结构,运作了一些资金,用于收购沪华重工剥离的部分资产和启动陆氏集团的初期项目。但这些资金的来源,绝大部分是父亲早年下海经商、以及通过海外风险投资合法积累的资本,还有一部分是来自几位看好他能力的港商和海外侨胞的投资,绝非侵吞的国资。对方显然是截取了真实的资金流动路径,然后伪造了资金的最初来源,将“海外投资”替换成了“侵吞国资的非法所得”。
至于那几个“匿名控诉”的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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