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方通判登门,带来州府大比举荐的消息,梧桐巷甲三号的气氛便多了几分凝重与紧迫。林墨与郑氏、赵铁柱、孙有福(暗中)商议数日,又通过孙有福的渠道,多方打探关于州府大比、通明司以及那位刘副掌司的消息。
反馈回来的信息,零碎而繁杂,但拼凑起来,也勾勒出一个大致的轮廓:此次大比,确是州府通明司为选拔人才、整肃玄门而设,规模颇大,据说邻近几州亦有好事者或自负才学者闻风而动,意图参与或观摩。大比地点设在州府城西的“玄鉴司”旧址,那里是前朝处理玄异事务的衙门,本朝改为通明司衙署及演练场,场地开阔,且布有特殊阵法,适合各类术法比试。至于那位刘副掌司刘元魁,传闻为人刚正严厉,眼里揉不得沙子,对江湖骗子深恶痛绝,但也确实惜才,若真有本事,也能得其赏识。赏赐方面,除却金银,确有御赐珍稀药材和部分道法典籍的传闻,但具体为何物,外人不得而知。
利弊已然清晰。风险在于,大比汇聚各方人物,林墨伤势未愈,需藏拙,且身份可能引人探究;机遇在于,若能崭露头角,获得官方身份或关注,对自身安全和发展,乃至追查“北溟先生”之事,都可能大有裨益。更重要的是,那可能存在的御赐疗伤圣药,对林墨而言,是无法抗拒的诱惑。
最终,林墨做出了决定:接受举荐,赴州府参加大比。
“此去州府,路途三百余里,快马也需四五日。你伤势未愈,岂能长途颠簸?” 郑氏虽知林墨心意已决,仍忍不住担忧。
“无妨。” 林墨道,“我已能行动,内息恢复近半,只要不过度催动,赶路无碍。可雇一辆稳妥马车,慢行即可,七八日总能到。抵达州府后,距离大比尚有一月有余,正可安心调养,适应环境。方通判已应允,会以官府名义出具文书,沿途驿站可予方便,州府那边,也会安排落脚之处。安全上,亦有保障。”
他看向郑氏,语气放缓:“我知你担心。但此事避无可避。方通判与张主事联名举荐,县令那边也已默许,我若推拒,于各方皆不好交代。反不如顺势而为,搏一个前程。况且,通明司若真如传闻中那般有权势,得其庇护,日后行事会方便许多。那‘北溟先生’的阴影,始终悬在头顶,我们必须尽快找到足以自保,乃至反击的力量。”
郑氏沉默良久,终是幽幽一叹,不再劝阻。她知林墨所言在理,这世道,若无依仗,仅凭些许名声和县令的好感,终究是浮萍。通明司,或许是一条路。
“你既已决定,我便不再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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